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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部门年终决算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11-24   编辑:吴颖   来源:财务处

校直各单位、各部门:

为做好2023年年终决算工作,保证财务决算的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为学校高质量发展提供决策支持,请各单位、各部门协助配合做好相关财务事项。现将财务工作时间节点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确保在国库系统清算(12月25日)前完成所有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款项支付以及保障年终财务决算工作的顺利进行,财务处将于2023年12月18日-2024年1月7日暂停办理一般日常报账业务。

二、各部门需抓紧做好已招标采购项目的报账工作,已完成项目购置的部门预算项目不得跨年度报账,必须在取得发票后尽快按规定完成各项审批后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要避免在年底突击花钱、突击报账,以免在国库支付系统监控中遇到不必要的问题。

三、对于已采购或安装的项目及货物,使用部门及主管部门要及时组织人员进行验收入库,按规定程序加快审批及报账工作。

四、科研项目经费需按科研进度使用科研经费,不得违规报销不符合规定的费用。已发生支出并取得正规发票的,应及时进行费用报销,不要在年底前突击办理,以免影响财政项目资金的执行进度,造成财务报账的拥堵。

五、今年以来的各类借款,凡是已经出差、进修学习回来的,或是借支办理各项公务已经完毕的,必须尽快到学校财务处办理还款清账核销手续。如有特殊情况,请书面经部门领导、财务处领导审批后交财务处,对于有借款无特殊情况说明又不办理费用报账的,下一年度直接扣减该部门的部门预算,并按学校有关管理规定直接从借款人的工资津贴中扣还借款。

六、上年末及今年的食堂用餐申请表、用车申请单等内部划转凭证,须尽快交到财务处报账,以免影响预算执行进度。

以上事项请各部门领导高度重视,对于开展工作不力的部门,学校将采取约谈、通报、核减下一年度部门预算。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