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桂教办【2022】178号)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重点做好易燃、易爆、剧毒、易制毒化学品安全和生物安全隐患排查与自查工作的要求,根据学校2022年全校实验室安全工作专项行动部署,决定开展易燃、易爆、剧毒、易制毒化学品安全和生物安全隐患排查与自查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请各有关单位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附件1)、《剧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附件2)、《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2021更新)》(附件3)及《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年)》中序号9.1至9.7的生物安全检查有关要求,对本单位实验室存有或使用的易燃、易爆、剧毒、易制毒化学品安全和生物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与自查。
2、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排查与自查出的底数清单,明确风险隐患,按照实验室安全管理相关要求,强化风险管理,明确责任人员,切实落实规范管理,做好风险把控与防范。
3、经排查与自查后,如无易燃、易爆、剧毒、易制毒化学品安全和生物安全隐患等情况的,请提交相应的零报告清单。
4、请各有关单位于5月10日前将排查与自查出的清单表(附件5,含4个分表),经部门党政负责人签字及盖章后报国资处(明德楼315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到404721225@qq.com邮箱。
附件:1.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
2.剧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
3.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2021更新)
4.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年)中序号9.1至9.7的生物安全检 查有关要求
5.金沙js3777入口检测实验室易燃、易爆、剧毒、易制毒化学品和生物安全隐患排查 清单表(含4个分表)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2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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