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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护理教研室辅导答疑制度

    发布日期:2022-07-09    

    1、辅导答疑能补充学生未了解或掌握的知识,是授课老师的职责范围。

    2、辅导答疑也应采取启发式、提问式,并有针对性。指导学生学习方法和思维方法,培养学生独立学习、思考问题的能力。

    3、授课教师应有问必答,耐心讲解。以个别答疑为主,对共同性的问题可进行集体辅导答疑。

    4、对极少数学习困难、成绩差的学生,实习课的带教老师有责任重点辅导。

    5、期中、期末进行二次及平时每周一次定时、定点的个别辅导答疑。答疑时教师轮流值班,不得缺席。

    6、期末考试前夕不得进行集体辅导答疑,出考题的教师一般不参加考前辅导答疑。

    7、答疑时如泄漏考题,一经查出、证实,给予严肃处理。

    8、要求安排主讲教师或高级职称教师负责期中、末的轮流班答疑。

    9、教师应善于从辅导答疑过程中发现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总结经验,改进教学、提高教学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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