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通过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开展2023-2024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函〔2024〕45号,见附件1)和《自治区学位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桂学位〔2024〕10号,见附件2)等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金沙js2023-2024学年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原文报送、专家库信息报送及更新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依托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抽检信息平台(以下简称抽检信息平台)开展。各学院要在抽检平台已有学士学位授予信息数据的基础上,完成学位授予信息补充、论文原文报送、专家库报送与更新等工作。
(一)学位授予信息补充和论文原文报送
1.抽检范围。本次抽检范围为2023-2024学年度(2023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所有授予学士学位并完成备案的全部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包括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和来华留学等,本年度毕业论文上报不要求匿名。
2.抽检工作要求。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依托抽检信息平台(网址:https://xscj.cdgdc.edu.cn)开展。论文信息补充和论文原文报送等工作程序,请严格按照教育部学位中心的抽检工作通知及工作指南(见附件3)执行。本次抽检要求上传查重报告(PDF版),上传的查重报告不可为加密文件。
3.工作分工安排。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由教务处牵头,统筹安排全校材料的报送工作,各二级学院分别负责本学院抽检材料的上传工作。其中,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材料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上传;来华留学生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材料由国际教育学院负责上传。普通高等教育中,有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材料由学生所属学院负责上传,同时将上传论文信息汇总表电子版和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原文电子版报送至教务处实践科;涉及无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专业的抽检材料由所属学院按教务处要求负责整理,整理和提交无论文相关材料,由教务处实践科汇总并上报。抽检论文名单及填写要求由教务处私发给学院,抽检平台院系用户操作手册详见附件4。
(二)关于培养方案
今年继续要求在系统指定位置单独上传所有专业培养方案(PDF版)。如学位授子信息中某专业存在多个入学年月,需要上传该专业每个入学年月对应的培养方案。具体要求由教务处私发至学院。学院负责整理,教务处统一上传。
(三)专家库报送与更新
1.专家信息报送更新工作由教务处完成,需要各学院提供专家信息。专家信息包括“上年度在库专家”和“本年度指导教师”两部分数据,抽检平台下载数据涉及到的指导教师原则上必须入库,同时所报专家应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对出现师德师风问题的专家进行退库删除管理。具体名单待教育部开放专家信息数据下载后,由教务处私发至学院。专家信息汇总表模板见附件5。
2.请药学院、智能医学与生物技术学院、护理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和人文与管理学院汇总上报符合条件的全部专家。其它学院/部门指导过本科毕业论文的老师由学生所属学院负责汇总、报送。若同一位指导老师指导多个学院学生毕业论文,则完善所有信息,交给一个学院汇总即可。
(四)时间要求
9月3日至9月6日,相关部门下载学士学位授予信息数据、并核对已有的学位授予信息是否准确;
9月18日前,相关学院/部门将培养方案电子版和专家信息汇总表发至教务处实践科邮箱,由教务处负责上传;
9月20日前,相关学院/部门完成学位授予信息补充和论文原文报送工作,并上传确认单。
二、抽检结果应用
本次抽检工作由教育部统一组织实施,抽检结果将与学校招生计划管理、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本科专业认证以及专业建设经费等联动挂钩。对抽检中存在问题的高校将进行约谈、整改、问责。各承担本科毕业论文管理的学院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本学院本科毕业论文的内部监督与管理,切实做好此项工作。对学院、教师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学校将予以问责。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实践科唐老师 ,电话0773-5895295,邮箱452029962@qq.com。
附件:1.关于通过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开展2023-2024学年度本科毕业论 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函〔2024〕45号)
2.自治区学位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 (桂学位〔2024〕10号)
3.2023-2024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论文原文报送及专家信息报送更新工作 指南
4.院系用户操作手册
5.专家信息汇总表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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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