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直各单位、各部门: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选聘自治区本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咨询专家的通知》(桂财会〔2022〕17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按照文件要求积极开展推荐工作。
未尽事宜,请联系人事处师资科周老师,电话:2538119, 18077774911。
附件:
1.《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选聘自治区本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咨询专家的通知》(桂财会〔2022〕17号)
2. 自治区本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咨询专家申报表
人事处
2022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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