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直各部门、各单位: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荐药品(民族药)审评专家的通知》(http://yjj.gxzf.gov.cn/zwgk/fdzdgknr/ggtg/t17405224.shtml)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宣传和推荐工作,并于2023年11月28日下午下班前将纸质版推荐材料(附件1、附件2及推荐专家最高学历、学位及专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报送到人才办(明德楼409室),附件1、附件2及通知要求的真实佐证材料电子版发送至gyrcb@glmc.edu.cn,逾期不予受理。
未尽事宜,请联系人才办人才发展科,联系人: 李老师 0773-5891136。
附件:1.药品(民族药)审评专家推荐表
2.药品(民族药)审评专家推荐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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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