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直各单位、部门:
当前,我区已经进入主汛期、多雨期,极端天气容易引发地质灾害。4月10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就安全生产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当前,全国正在复工复产,要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分区分类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作出重要指示,确保期末、暑假及汛期期间学校安全、师生平安,现就做好学校安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严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
各单位、部门要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以对广大师生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切实增强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针对暑假、汛期学生溺水、交通等事故多发,以及山洪、滑坡、垮塌等地质灾害易发的特点,采取针对性防范措施,全面落实好期末、暑假及汛期各项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二、突出重点,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一)扎实推进防范学生溺水专项行动。
深入开展安全教育。各学工部(处)、研工部、二级学院(系)在期末、暑假期间要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对学生进行防溺水、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火、防传教、防诈骗、防传销、防灾减灾等安全常识教育,提高学生安全意识,提升安全风险防范能力,培养学生良好的安全习惯。特别东城、乐群的学生,各二级学院(系)务必加强防范学生溺水安全教育。
(二)加强假期安全知识普及。
学校保卫处“桂医安稳”公众微信号已发布防诈骗、防溺水、防火、防灾减灾、禁毒等安全教育内容,要求各二级学院(系)副书记、辅导员、学生关注保卫处“桂医安稳”公众号加强学习。
(三)落实校园防汛抗洪工作。
1.学校有关部门要适时开展校园防汛抢险培训和演练。备全备足学校各项防汛抢险物资,加强队伍培训,遇到突发汛情,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2.做好每次重大信息研判。学校有关部门要密切关注气象、水利、自然资源、地震、旅游等部门各类预警预报信息,每次重大信息发布时要及时分析研判安全形势,确保学生安全,坚决防范学生群死群伤事故。
3.学校有关部门要加强每次强降雨时段的安全巡查和应急值守。强降雨来临时,要加大对校园内建筑物、在建工程、围墙、挡土墙、排水系统等设施设备的巡查和检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处置和预警。学校对在建工程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度汛方案,确保施工人员安全、工程安全,平安度汛。
4.做好每次灾后安全检查。强降雨过后,要及时对受到洪水冲击、浸泡的校舍、挡土墙、围墙等设施进行排查鉴定,确保安全后方能使用。
(四)加强夏季火灾防控。
1.严管严控火灾高危场所。学校有关单位要持续聚焦火灾高危部位。图书馆、学生公寓、毒麻药品仓库、危化品仓库、实验室等,6月22日前完成排查,建立台账,逐一明确整改责任主体和监管责任单位,按期限落实整改工作。
2.学校有关单位要对地下车库、电动自行车充电停放、用火用电、消防设施及消防安全管理等情况进行安全检查。
3.开展重点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学校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图书馆、学生公寓、毒麻药品仓库、危化品仓库、实验室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要害部位的巡查、检查,对摸排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列出隐患清单和跟踪督办责任,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在电气火灾防范方面,后勤管理处要定期开展排查整治,集中整改电气安全隐患。在危险化学品整治方面,国有资产管理处要加强毒麻药品仓库、危化品仓库、实验室等检查,实现危化品风险管控水平的有效提升和常态化防控机制有效运行。在电动自行车整治方面,严格执行《广西物业管理条例》,保卫处要加大巡查力度,对违反规定在建筑物的首层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等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充电,将电动车自行车推入电梯上楼停放或充电,要坚决禁止和组织清理,并约谈用人单位负责人和劳务派遣单位负责人。在重大活动场所消防安全方面,各单位要紧盯建党100周年、第18届中国—东盟博览会等重大活动及端午、国庆、中秋等重要节日,加强对主要活动场所、重点区域、敏感部位的安全检查,督促落实各项安保措施,确保重大活动和重要节点期间安全。
4.提升消防安全群防群治水平。根据学校特点,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活动;保卫处要分批次、分类别组织培训学校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师生员工,全面提升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鼓励和引导广大师生报告身边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形成全校师生参与支持、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五)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1.各单位、部门在暑假前要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排查。重点对教学楼、宿舍、食堂、图书馆、配电室、实验室等重点场所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重点对今年上半年开展的安全隐患排查存在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梳理,落实整改。
2.暑期停止使用的实验室、计算机房、多媒体教室等场所进行封闭管理,采取断电、断水等措施,防范意外事故发生。各单位、部门请于在6月22日下午下班前将安全排查情况书面报学校保卫处,各单位、部门主要领导认真审核并签字确认,电子版请发bwc@glmc.edu.cn。
3.保卫处要对学校安防措施进行一次检查完善。要对全校物防、技防进行全面检查,利用假期进行完善和补充,加强安保队伍培训,为新学期校园安全工作奠定基础。
三、加强应急值守,严格落实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
各单位、部门要安排好暑假期间的值班和安全巡查工作,确保信息渠道畅通。严格执行信息报送的有关规定,遇到突发事件、重要紧急情况和重大网络舆情要及时上报学校、自治区教育厅,并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理,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四、保卫处值班电话
值班手机:18178349110(临桂校区)
办公固定电话:3680690(临桂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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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16日